This article has been translated from English to Traditional Chinese.
《金融工具市场指令II》(MiFID II)是欧盟为规范欧洲经济区(EEA)金融市场并加强投资者保护而设立的立法框架。
其目标在于统一欧盟范围内的行业实践,重振市场信心。
欧盟颁布的最具影响力的投资领域法规之一是《金融工具市场指令》。
该指令通常被称为MiFID,自 2007 年起生效,极大地改变了投资行业的运作方式。
最初的《金融工具市场指令》于 2007 年 11 月生效。
随后爆发的全球金融危机暴露了该指令条款的某些缺陷。
该指令对股票的关注过于狭隘(忽略了固定收益工具、衍生品、货币和其他资产),且未涉及欧盟以外的企业或产品的交易,相关规则由各成员国自行决定。
最近,该立法进行了重大更新,现称为"MiFID II"。
MiFID II旨在强化前版法规,主要侧重于加强客户保护、提高交易平台透明度以及确保投资组合得到妥善管理。
MiFID II 协调了成员国之间的监督应用,并扩大了监管范围。
随着 MiFID 的更新,交易和信息将比以往更加透明。
无论交易发生在何种交易平台上,MiFID II 都要求在交易完成前后明确公布所有价格。
这使投资者能够获取全新的数据和信息,从而为客户投资组合做出更明智的决策。
此外,新修订的 MiFID II 还将涵盖更多类型的金融工具(而不仅仅是股票)。
股票、商品、债务工具、期货和期权、交易所交易基金以及货币都属于其管辖范围。
只要某产品在欧盟国家有售,就属于 MiFID II 的管辖范围
即使交易者身处欧盟境外亦然。
卖方必须在所有交易前后明确标注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
新规的核心目标是让零售机构及其客户通过比对新规要求的数据(包括价格及其他要素),获取最优交易方案。
MiFID II现已将结构性存款纳入监管范围。此前尽管这类投资工具较为普遍且存在多重保护挑战,但欧盟并未对其实施监管。
随着新规的实施,买卖结构性存款的公司必须遵守与客户互动、接受监管机构监督等特定规则,以及其他多项规定。
MiFID II 的另一项重大变革是,部分机构将被禁止接受第三方支付或利益("诱因")。
因此,当个人(如顾问)或公司代表他人提供金融建议时,将不得保留所收到的任何报酬。
相反,他们将被迫将这笔付款转交给实际投资者。该条款标志着欧洲金融业的重大变革。
MiFID II 不仅涵盖金融投资和交易的几乎所有方面,还涵盖欧盟境内几乎所有的金融专业人士。
银行家、交易员、基金经理、交易所官员和经纪人——以及他们的公司——都必须遵守其规定。机构投资者和散户投资者也是如此。
针对零售投资者,该法规将大幅提升其保护力度,并严格限制零售投资者在无需法律义务咨询交易员或类似专业人士的情况下可交易的金融工具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