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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银行(BoC)是加拿大的中央银行,位于加拿大首都渥太华。

其主要职责是《加拿大银行法》规定的“促进加拿大的经济和金融福利”。

加拿大中央银行成立于 1934 年,于 1935 年 3 月正式开业。1938 年,它成为联邦政府所属的皇家公司。

Bank of Canada (BOC)《加拿大银行法》曾多次修订,但该法案的序言内容未作更改。

加拿大银行仍存在于“为了国家经济生活的最佳利益调节信贷和货币”的目的

加拿大银行的四大主要职责是:

  1. 货币政策:加拿大银行通过其货币政策框架影响经济中流通的货币供应量,以保持低通胀和价格稳定。
  2. 金融体系:加拿大银行促进加拿大及国际上安全、稳健和高效的金融体系,并在金融市场开展交易以支持这些目标。
  3. 货币:加拿大银行设计、发行并流通加拿大的纸币。
  4. 资金管理:加拿大银行是加拿大政府的“财政代理”,负责管理其公共债务计划和外汇储备。

但在实践中,它对这一使命有更狭义和具体的内部定义:将通货膨胀率(以消费者价格指数衡量)维持在1% 至 3%之间。

加拿大银行实现这一目标的最有力工具是其设定借贷利率的能力。

由于加拿大与美国之间贸易量巨大,利率的具体调整往往会受到当时美国利率水平的影响。

加拿大银行是加拿大唯一有权发行纸币 的机构。

该银行不发行硬币,硬币 由加拿大皇家造币厂发行。

加拿大不再要求银行在加拿大银行持有部分准备金。

相反,银行必须持有流动性强的资产,如相当于 30 天正常提款额的短期国库券(流动性覆盖率),而杠杆率主要与足够的损失吸收资本(主要是1 级资本(股权)资本)挂钩。

加拿大银行虽由加拿大政府运营,但最终归属于全体人民。

该银行于 1934 年作为一家私营公司成立,但在四年内成为一家国有公司,并被政府接管。

然而,与其他政府机构不同,该银行的行长和高级行长由银行自身任命。

谁管理银行

管理委员会

加拿大银行由管理委员会领导,该委员会是银行的政策制定机构,负责:

  • 实施货币政策
  • 促进金融体系的安全和高效

管理委员会由行长、高级副行长和四名副行长组成。

理事会执行货币政策的主要工具是隔夜利率目标(也称为关键政策利率)。该利率通常在每年八个固定公布日期设定。

理事会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决定利率,而不是像其他一些中央银行那样通过个人投票。

执行委员会

银行的执行委员会由管理委员会和首席运营官组成。他们共同制定银行的战略方向。

行长

作为银行的首席执行官,行长对银行的业务拥有最终控制权。行长的职责包括:

  • 主持董事会会议;
  • 领导银行管理委员会,以及
  • 实施货币政策,以实现银行与加拿大政府共同商定的通胀目标。

行长和高级副行长由独立董事任命,经总督会议(联邦内阁)批准,任期七年。

这使行长能够采取实施有效货币政策所需的中长期视角。

高级副行长

高级副行长是加拿大银行的副行政长官。她:

  • 监督银行的战略规划和运营;
  • 作为银行理事会成员,共同负责货币政策的执行;以及
  • 担任银行董事会成员。

董事会

董事会由财政部长任命,任期三年,须经总督会同内阁批准。

其成员包括行长、副行长、12名外部董事以及财政部副部长(无表决权)。

其职责包括:

  • 对银行的管理和行政工作进行总体监督
  • 审查银行的总体政策(不包括货币政策,以及批准银行的战略目标、计划和年度预算)
  • 向银行通报其所在地区当前的经济状况
  • 任命行长和高级副行长货币政策既不由外部董事制定,也不由其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