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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银行(BoC)是加拿大的中央银行,位于加拿大首都渥太华。
其主要职责是“促进加拿大的经济和金融福祉”,这一职责在《加拿大银行法》中有所规定。
加拿大中央银行成立于1934年,并于1935年3月正式开业。1938年,它成为联邦政府所属的皇冠公司。
加拿大银行仍存在于“为了国家经济生活的最佳利益,调节信贷和货币”的目的。
加拿大银行的四大主要职责是:
- 货币政策:加拿大银行通过其货币政策框架影响经济中流通的货币供应量,以保持低通胀和价格稳定。
- 金融体系:加拿大银行促进加拿大及国际上安全、稳健和高效的金融体系,并在金融市场开展交易以支持这些目标。
- 货币:加拿大银行设计、发行并流通加拿大的纸币。
- 资金管理:加拿大银行是加拿大政府的“财政代理”,负责管理其公共债务计划和外汇储备。
然而,在实践中,加拿大银行对这一使命有更狭窄和具体的内部定义:将通货膨胀率(以消费者价格指数衡量)控制在1%至3%之间。
加拿大银行实现这一目标的最有力工具是其设定借贷利率的能力。
由于加拿大与美国之间贸易量巨大,利率的具体调整往往会受到当时美国利率水平的影响。
加拿大银行是加拿大唯一有权发行纸币 的机构。
该银行不发行硬币,硬币 由加拿大皇家造币厂发行。
加拿大不再要求银行在加拿大银行持有部分准备金。
取而代之的是,银行需持有相当于30天正常提款额的高度流动性资产(流动性覆盖率),而杠杆率主要与充足的损失吸收资本挂钩,主要为一级资本(股权资本)。
加拿大银行虽由加拿大政府运营,但最终归属于全体人民。
该银行于1934年作为私人公司成立,但四年后成为皇冠公司并被政府接管。
然而,与其他政府机构不同,该银行的行长和高级行长由银行自身任命。
谁管理银行
管理委员会
加拿大银行由管理委员会领导,该委员会是银行的政策制定机构,负责:
- 实施货币政策
- 促进安全高效的金融体系
管理委员会由行长、高级副行长和四名副行长组成。
管理委员会实施货币政策的主要工具是隔夜利率目标(也称为关键政策利率)。该利率通常在每年八个固定公布日期设定。
理事会通过共识决策,而非像其他一些中央银行那样通过个人投票来决定利率。
执行委员会
银行的执行委员会由管理委员会和首席运营官组成。他们共同制定银行的战略方向。
行长
作为银行的首席执行官,行长对银行的业务拥有最终控制权。其职责包括:
- 主持董事会;
- 领导银行管理委员会,以及
- 实施货币政策,以实现银行与加拿大政府共同商定的通胀目标。
行长和高级副行长由独立董事任命,经总督理事会(联邦内阁)批准,任期七年。
这使行长能够采取实施有效货币政策所需的中长期视角。
高级副行长
高级副行长是加拿大银行的副行政长官。她:
- 监督银行的战略规划和运营;
- 作为加拿大银行管理委员会成员,共同承担货币政策实施的责任;以及
- 是加拿大银行董事会成员。
董事会
董事会由财政部长任命,任期三年,需经总督理事会批准。
其成员包括行长、副行长、12名外部董事以及财政部副部长(无表决权)。
其职责包括:
- 对银行的管理和行政工作进行总体监督
- 审查银行的总体政策(不包括货币政策,以及批准银行的战略目标、计划和年度预算)
- 向银行通报其所在地区当前的经济状况
- 任命行长和高级副行长货币政策既不由外部董事制定,也不由其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