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is article has been translated from English to Simplified Chinese.
中国人民银行(PBOC 或 PBC)是中国中央银行。
其职责包括制定并实施货币政策,以及对金融机构进行监管。
中国人民银行(PBC)成立于1948年12月1日,由华北银行、北海银行和西北农民银行合并而成。
1983年9月,国务院决定中国人民银行履行中央银行职能。
1995年3月1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正式确立了中国人民银行的中央银行地位。
中国人民银行的职责
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制定与金融职能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实施货币政策以维护中国金融稳定和经济增长。
其他职责包括制定利率、监管金融市场、发行人民币货币、监管银行间贷款和银行间债券市场、管理外汇以及记录外汇交易。
中国人民银行的组织结构
该行由董事会管理。
中国人民银行由行长易纲领导,下设5名副行长和1名监察长。
中国人民银行在全国设有九家分支机构,分别位于天津、沈阳、上海、南京、济南、武汉、广州、成都和西安。
此外,还有两个操作办公室,分别位于北京和重庆,以及303个市级支行和1,809个县级支行。
